鲁教外处函[2011]102号
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委托招募2012年赴泰国、菲律宾、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》(汉办[2011]749号)。受国家汉办委托,我厅负责全省的报名及初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募时间
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4日。
二、名额分配
全省招募名额为80人,均为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。
三、招募对象
从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、在职教师中推荐。具有教学经验者、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。
四、招募条件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热爱祖国,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,品行端正,无犯罪记录;
2、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;
3、掌握汉语、中华文化、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
论知识,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、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,具有中华传统才艺专长;
4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,英语达到大学英语
四级以上水平;
5、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。
五、需提交的材料
1、《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》中英文电子版,文件名请命名为“姓名(中文/英文)”;
2、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》纸质版1份,其中“派出单位承诺”一栏须加盖派出单位校级公章;
3、《2012年赴泰、菲、尼等国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》
电子版,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填写。
六、面试
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。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交际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、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。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2月上旬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七、培训与考核
培训时间为2011年2月至4月,共600学时,地点待定。
培训期间将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,并计算平时成绩。培训结束前国家汉办将于4月中旬统一组织结业考试(笔试),最终根据学员平时表现、结业成绩和外方岗位需求确定志愿者人选。
八、派出及待遇
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需求于2012年4月至9月从储备人员中择优选派,赴外任教1至3年。待遇为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、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,往返国际旅费,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、住宿、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。
九、材料报送
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4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王老师 刘老师
电话:0537-4435630
地址:A楼外事办公室
附件:1、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(中文)
2、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(英文)
3、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
4、2012年赴泰、菲、尼等国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

